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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10-15作者:来源:点击:
为规范我校的足球训练,循序渐进的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,特制订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制度:
一、日常工作
1. 体育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经常开展业务学习,认真提高业务素质。
2. 认真钻研高中足球教学课程标准,超周备课,教案书写规范,重点难点突出,教法、学法要求明确。
3. 体育教师必须坚持穿运动服装、运动鞋上课。
4. 教师上课要充分利用足球运动器材,做到上课充分利用,下课及时归还。
5. 认真抓好课余训练,教练员在训练时间应提前到场,每项训练均要写出详细计划。
6. 制定各学段训练计划,分配锻炼项目、活动内容、场地器材。强调学生集体活动,坚持考勤检查制度。课外活动时间,班主任和各科教师不得随意占用。
7. 及时发现体育人才,选好苗子,打好基础,做好“一条龙”的训练和衔接工作。
8. 教练要讲明动作要领,做出示范动作,提出注意事项,并加强安全保护。
9. 要爱护球门及其他公共设施,不得故意损坏。
10.自觉遵守足球训练时间,不得影响正常上课秩序。
11.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,力争取得优异成绩,为校争光。
12. 任何比赛严禁与裁判员、对方队员、对方啦啦队等发生冲突。
13. 对待任何训练、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。比赛中积极进取、奋勇拚搏,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,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。
二、 安全措施
1.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”、“健康发展”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全。
2. 学校每位教师、职工都有责任、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,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。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,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。
3. 学生在校内进行训练时,要有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。
4. 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他足球活动,须乘坐学校安排车辆,不得私自带领学生乘坐交通工具;视活动具体内容,须有校级领导带队,安排体育教师、校医等随队,以保障安全。
5. 外出参加比赛、训练、竞赛等,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。学生须与领队、体育教师等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。
6. 足球场地、器材的安全与保护。
a) 学校的运动场地、器材是学校的财产,要合理分配和使用;做到人人爱护、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。
b) 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,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;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。
c) 定期检查足球场地、器材、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。
d) 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,保证场地、场馆、器材等安全。
7. 如果在比赛或足球课时,发现学生呕吐、晕到、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a) 迅速通知医疗人员、班主任和校领导。
b) 校医对学生状况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,如果学生病(伤)较为严重,要立即送就近医院医治。事后及时做好学生病(伤)情及临时处置情况记录,并上报学校。
c) 学校、班主任、教练及时将学生的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,学校应视情况报告教育局。
保定市莲池区职教中心
2017年9月